林意捧着薯片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林叙走过来坐在了她斜对面,等她跟着综艺节目咯咯咯笑完,才平静地说道:“我们分手吧。”
林意眼睛还盯着电视屏幕,分神瞥了他一眼,又迅速转了回去,语气平淡:“你说什么?”
“我们分手吧,杜若要回来了。”
林意这才捧着薯片转过身去看他,似乎有些好笑:“你还喜欢她?”
林叙避开她的目光,语气却坚定:“我一直喜欢她。”
林意却像刚才看综艺节目一样咯咯咯笑开:“得了吧,你喜欢的是我!”
林叙最不喜欢她这副吃定自己的姿态,几乎有些气急败坏地重复:“我喜欢的人是杜若!”
林意冷哼了一声,嘴角微翘,林叙很熟悉,这是她要教你做人的前兆。
“你说你喜欢她,那你为什么不等她呢?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呀?
啊,对!因为我和她长得像,那你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叫错名字呢?为什么连梦里叫的都是我的名字?
她不开心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你在哄我!她生病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在照顾我。
她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又在哪儿?你在拼死拼活地救我。
她想你的时候,你在我床上。”林意歪着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喜欢?”
林叙抿唇瞪着她,沉默了几秒,才想到说辞:“那是因为她独立,她情绪稳定,会照顾自己,也不会像某些笨蛋一样跑到危险的地方给别人添乱!”
“好,我问你,伦敦今天什么天气?”林意往嘴里塞了一个薯片,好整以暇地看着林叙。
林叙答不上来,脸色不善地瞪着她。
“林叙,”林意语重心长道:“你别再说你喜欢杜若了,你为人家做了什么?
你连人家在的地方什么天气都不知道,喜欢又不是上嘴皮碰一下下嘴皮的事,是要像你对我这样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的。”
她认真地看着他。
林叙哑口无言,沉默了半晌,才说:“林意,我们分手吧。”
他垂着眼眸,眼睫毛一颤一颤的:“我给你四千万作为补偿,我希望你以后,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林意盯着他的眼睫毛看了半天:“八千万,别还价,你多说一句话加一千万。”
林叙抬眸,如释重负:“好。”
半个小时后,林意看着银行卡余额后面的七个零长吁了口气:“先说好,我们和好了这钱也不还你。”
林叙看着她,面色平静:“好。”
林意勾起嘴角:“得嘞,那我这两天先约好朋友吃几顿火锅!”
她前段时间肠胃炎,林叙一直管着她不让吃有刺激性的食物。林叙果然皱眉:“你···”只说了一个字就打住,偏过视线不再理她。
林意翻了一个白眼,又看了看银行卡余额,气呼呼地说:“林叙,虽然你这个人不是个东西,但不得不说,就算你真的把我当成替身,也值了!我认了!”
林叙依旧不看她。直到林意走出大门,他才敢抬眸看向门外。
没想到那人还没走,站在门外笑盈盈地对他说:“林叙,你想清楚了就来找我啊!我等···”
他啪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杜若回来得突然,但林叙一直笃定她会回来,所以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要和林意有什么未来,原本就是一场意外。
他们是在两年前一个冬天认识的,那天林叙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一直忙到凌晨,从公司出来时才发现外面已是银装素裹。
雪仍在下,他心情烦躁,决定不开车,抄近路走回家。
凌晨一点,道路两旁的商铺多数已经关门,他在冰天雪地里突然迫切地想要吃冰激凌,环顾四周,走进了那家孤零零亮着灯牌的饭店。
饭店里居然还有客人,几个年轻人在嬉笑打闹,看起来不像是服务员的男生拿着蛋筒不甚熟练地给他挤出一大筒冰激凌,笑着说送给你了。
他颔首道谢,转身往出走,冰激凌看起来摇摇欲坠,他把尖尖咬掉,正准备伸手拉开门,就感觉一阵风从后面拂了过来,一个柔软的身体咚的一下跳到了自己的背上。
他的左手下意识地伸到后面托住她,女孩搂着他的脖子往上蹭了蹭,伸手去够他的冰激凌,握着他的手咬了一口,才黏糊糊地说:“哥,你去哪里呀!你身上怎么这么冷!”
她边说着边用手给他暖脸。一切发生得太快,林叙的大脑空白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女孩大概是喝醉认错人了,他能闻到她身上的白酒气,偏过头想说些什么,就看到女孩伏在他肩膀上歪着头睁圆了眼看他,他在那样的目光中又愣怔了几秒。
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把女孩从他身上扒拉下来。
“笨蛋!认错人了!”
“快下来,小意!”
“叫你喝这么多酒!”
“大哥在厕所呢!”
女孩一脸迷糊地看着他,眨巴着眼睛消化别人的话,手还拽着他的衣角。
直到有个与他身形相似的男生从角落的卫生间走出来,女孩才放开他的衣服,看看他,又看看她哥哥,一边跳脚一边嚷嚷:“哎呀,认错人了!也不像啊!”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给他冰激凌的男生一边忍笑一边和他道歉,解释说今天堂哥回来举行家宴,妹妹喝多了实在不好意思。他淡笑着说了声没关系,离开时看到那傻姑娘还在被哥哥姐姐们围着嘲笑。
一、林意最后一部小说的版权卖出去了,对方说他们老板想和作者吃个饭。林意很想用钱钟书先生的话回他:“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觉得好吃,你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可她没钱老的本事,也没钱老的志气,想了想,还是应了。
林意参加过好几顿这样的饭局,饭也吃不好,只能摆出蒙娜丽莎的微笑听对方激情澎湃地演讲要如何大刀阔斧地将小说改编成破收视率的电视剧。
因此,在赴约前两个小时,林意先和朋友吃了顿火锅,并得意地问朋友自己聪不聪明,有没有预见性,朋友给她竖了一个大拇指。
事实证明人真的不能自作聪明。饭桌上的第一个意外是居然有和她相熟的陈姐作陪,陈姐是他们公司的法务部人员,一直负责和她沟通版权事宜,两人吃过几顿饭,她为人长袖善舞,有她在,局面想尴尬都尴尬不起来。
第二个意外是这家饭店的饭菜味道竟然很不错,尤其是那道老鸭汤!
最大的意外是他们公司的老板林叙竟然是个浓颜系帅哥,十分的秀色可餐!三人聊了聊小说主题,各自喜欢的题材,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话题浅显随意,气氛轻松。
只可惜林意再努力也只能喝得下一碗老鸭汤,看得陈姐咋舌,不停地招呼她吃东西。
林意看她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这还是那个和我吃火锅能吃四盘肉的林意吗?小姑娘,我们老板再好看也不顶饱啊!”
后来又上了一种果酒,“这酒度数低,酸酸甜甜的,你尝尝,”陈姐又招呼她喝酒。
林意拿起酒杯闻了闻,又满脸遗憾地放下:“闻着好香,可是我酒精过敏,一喝酒就起疹子,大学的时候喝过几次,医院,后来就再也不敢喝了。”
“这么严重!那可不敢乱喝!”陈姐把酒拿开,正准备换个话题,就听见老板语带笑意地问道:“你不能喝酒吗?”
林意一本正经地点头:“嗯!本来还挺喜欢喝的,现在一口也不能喝。”
林叙彻底弯了眉眼,笑着嗯了一声。
陈姐低头夹菜,余光瞥了眼老板,又瞥了眼林意,气氛突然微妙起来。
林意先是在心里发弹幕:这人笑起来怎么这么好看!为什么这么好看的人还这么有钱!五百年前也算一家,为什么五百年后他这么有钱!还这么好看,大家都姓林!不公平!
感慨完才后知后觉他那个笑很不寻常。她当然喝酒,而且酒量还很不错,但是一喝起来就没有节制,所以给自己定了规矩,绝对不和除家人和那三五个可信赖的好友之外的人喝酒,林叙怎么笑得好像知道自己在骗他一样。
一席饭吃得宾主尽欢,林叙虽然是大老板,但温和随性,完全没有林意想象中的眼高于顶。
分别时彼此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