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权力出现,监督也随之而来,二者此消彼长,相克相生。在中国历史上,监督重任长期由御史担当,而其首脑机关惯称御史台。值监察体制改革之时,笔者不揣浅陋,欲御史台走马观花,采撷一二,对古代监察加以管窥。诚知才疏学浅,不免挂一漏万,使读者愈看愈迷,但此念一起,不吐不快,也顾不得贻笑方家了。
骑牛出关老子去天子置官御史来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夏朝设有监察之官“啬夫”,“吏啬夫谓检束群吏之官”。西周时期正式出现“御史”官称,但并无监察的专义。“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有据可查最早负责监察的史官是周文王时期辛甲,他命令百官规诫文王的缺点,《左传》襄公四年载“魏绛曰: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箴王缺”,更具后来谏官的性质。最早担任御史有名可记的则是大名鼎鼎的老子。司马贞索隐:“周秦皆有柱下史,谓御史也,所掌及侍立恒在殿柱之下,故老子为周柱下史。”然而老子是“守藏室之官”,职责是管理宫廷藏书,当时已是西周末年、春秋时期,开始朝纲不振,礼崩乐坏,从《道德经》可以看岀老子对时局是有着不满和深切忧患的。然而对此老子既没有“秉笔直书”,也没有犯颜直谏,而是很不负责任的撂了挑子,骑青牛出关归隐去了。
老子弃官而去,柱下史、柱史却成了以后御史的别称。李白《赠宣城赵太守悦》诗中“公为柱下史,脱绣归田园”中已是指的演绎后有监察职能的御史。春秋战国时期,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史载,齐威王与赘婿淳于髡饮酒后宫,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可见御史的纠察职责对于百官之震慑作用。不过,从整体上讲,此时的监察活动尚属简单,既没有制定专门的监察法规,亦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自秦朝开始,御史作为专门监察性质的官职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职责是监察朝廷、诸侯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载:“监御史,秦官,掌监郡”,只是秦朝寿命太短,史书鲜有记述。但秦制多被汉沿用,西汉初御史大夫之官署称御史府,后期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御史之长由其副职御史中丞担任。中丞原在殿中兰台办事,为御史之长后仍留台中,因而称其官署为御史台,东汉时改为“宪台”。此时的监察机关还不是独立的机构,隶属于皇帝的私府——少府。到三国、两晋、南朝宋时等都称为御史台。魏晋时,御史台脱离了少府的管辖,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的独立中央最高监察机构。隋朝有两个专司监察的机构,一是御史台,一是司隶台。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将御史台一分为二,称为“左右肃政台”,左台负责监察京城百官,右台按察诸州官员。中宗神龙年间改为左右御史台,此后至元代都称为御史台。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二品,与六部尚书品秩一样,清代因之,左都御史仍与六部尚书同品秩,满官一品,汉官二品。从秦至清两千多年中,御史一直活跃在历史舞台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银印青绶位亚相御史大夫看张苍
秦代始置御史大夫,为秦代最高的监察官,始皇时此官位仅次于丞相,“银印青绶”,至此以后御史大夫也称“亚相”。秦代规定丞相的位子出现空缺,御史大夫可以递补。御史大夫一职在西汉初期尤为显要,协助丞相综理大政,偏重于执法或纠察,不仅可劾奏不法的大臣,还可奉诏收缚或审讯有罪的官吏。凡军国大计,皇帝常和丞相、御史共同议决。丞相空缺后,多由御史大夫递补。御史大夫一职因位高权重,汉朝时就屡改屡废,自御史中丞为实际台长,更是偏重于声望,像一个荣誉称号,显示尊崇。南北朝时已有加官性质,秦王炽磐以征安北将军、凉州刺史段晖为辅国大将军、御史大夫。隋、唐以后所设御史大夫,除宋代为虚衔外,均为御史台长官。唐朝时,从苏颋《饯赵尚书摄御史大夫赴朔方军》《奉送李太保兼御史大夫充渭北节度使》等诗文中可以看出御史大夫一职多为兼职或加官。宋朝时明确提出御史大夫为加官,不真除授。如《水浒传》中的人物崔靖虽官至御史大夫,但并没有多少实权。元朝时,因民族矛盾突出,御史台地位明显提高,成为与中书省和枢密院抗衡的机构。元世祖曾对大臣说:“中书朕左手,枢密朕右手,御史台为朕医左右手”。明时改御史大夫为都御史,自此其官遂废。
西汉时对御史大夫多有记述,《史记?张丞相列传》既是张苍等人的传记,也是御史大夫的传奇。其中张苍两度为御史大夫,周苛、周昌父子皆为御史大夫,还有申屠嘉、任敖、赵尧、匡衡等等,除韦玄成、郑吉诚外这些人都才能卓异、政绩显著,尤其为人刚正廉直,周苛临阵不辱,慷慨赴死,申屠嘉“门不受私谒”,为相后几杀富可敌国邓通、重挫贵幸内史晁错,周昌“期期以为不可、期期不奉诏”。刘邦虽骑周昌的脖子却忌惮他,而且深为看重御史大夫人选,周昌去职后,刘邦手把御史大夫大印弄之,然后拜赵尧为御史大夫,一弄一拜足见刘邦对这一职位的慎重和器重。
历史上第一位有名的御史大夫张苍,汉阳武(今河南省原阳县富宁集乡张大夫寨村)人,从前年到前年,活了多岁,最具传奇色彩。其父亲身高不足五尺,张苍却身高八尺,被封为侯,又做了丞相,其事迹详见《史记》,不用我啰嗦。“张苍主计,天下作程。孙臣始绌,秦历尚行。御史亚相,相国阿衡。”这是司马迁对张苍的高度评价。张苍也确实不简单,曾师从荀子,与李斯、韩非等人是同门师兄弟。校正《九章算术》,制定历法,主张废除肉刑。
综观张苍一生,其对监察工作没作多大贡献,是因为御史大夫的主要作用不在监督百官,御史台的真正长官是御史中丞。
专席分路威名重举劾案章称中丞
秦始置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的次官,或称御史中执法。御史中丞谓之中者,以其别在殿中,掌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僚,休有光烈。前面说了,御史大夫干的都是大事,具体管事的都是御史中丞。汉哀帝废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官,后历代相沿,唯官名时有变动。
御史中丞因权责甚重,到东汉光武帝时干脆让其与百官分席而坐。《续汉书》云,傅巨公拜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南北朝的御史台台长在礼仪上地位显赫,《北齐书?琅琊王俨传》:“魏氏旧制,中丞出,清道,与皇太子分路行。”梁朝的御史中丞享受和尚书令一样的待遇,“给威仪十人”,显示的都是御史中丞的威仪与尊崇。
由于皇帝重视发挥监察官的作用,两晋南北朝时出现了一批敢于弹劾权贵的御史中丞(北魏称御史中尉)。少时纵情肆欲后来改过自新的周处为御史中丞,奏征虏将军石崇、大将军梁王彤等,正绳直笔,权豪震肃。御史中丞江淹弹劾中书令谢朏、司徒左长史王缋、护军长史庚弘远,使朝野“内外肃然”,齐明帝称其为“严明中丞”“近世独步”。陈世祖之弟安成王“以帝弟之尊,势倾朝野,直兵鲍叔睿假王威权,抑塞词讼,大臣莫敢言者”,御史中丞徐陵,带领御史台属官“引奏案而入”,陈世祖“敛容正坐”,徐陵读弹劾奏章时,“安成王殿上侍立,仰视世祖,流汗失色”。晋傅咸《御史中丞箴》可以说是当时御史中丞的座右铭和写照,但南北朝时,监察官虽礼仪威严,但不能升迁为高级官员。《通典》载:“江左中丞虽亦一时髦彦,然膏粱名士犹不乐。”
隋因为避讳隋太祖名杨忠讳,但置御史大夫,不置御史中丞,唐朝、五代、宋均大夫与中丞并置,唯大夫极少除授,仍以中丞为长官。唐朝的御史台长可升迁为宰相或执政,据唐人李华统计,仅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御史台长官升迁“至宰辅者四人”,唐一朝御史中丞升任者达11人。宋代御史中丞任期满后,升迁为执政者更多。宋哲宗元佑元年吕公著曾说:“国朝自中丞入二府者,如贾昌朝、张升、赵概、冯京等例甚多。”洪迈则进一步总结说:“国朝除用执政,多从三司使、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御史中丞进拜,俗呼‘四入头’”。年,朱元璋即皇帝位,四月,朱元璋重新发了个《授御史中丞诰》,诏诰刘基为御史中丞,刘伯温大概是最后一位御史中丞。明朝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此官遂废。
清朝,巡抚常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当时以为副都御史可比前代御史中丞,故习称巡抚为中丞。
位卑秩低不爱名行行且避御史骢
秦汉御史大夫虽称亚相,秩仅中二千石,禄如郡守。魏晋以后,御史中丞为台主,居九品中正制的第四品。隋御史大夫为四品,唐朝为三品,宋代御史大夫不真除授,只为加官,御史中丞一降为从六品。元明清御史台长官品秩较高,可比宰辅。但综观历朝历代,御史台属官品秩较低,目的是以小制大,以卑察尊。清代顾炎武称为“百代不易之良法”:“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
固然,“官轻则爱惜身家之念轻,而权重则整饬吏治之威重”,但因监察官为风霜之任,统治者还是从多方面保证监察的效能。首要的是,历朝历代皆重视监察官员选任。从品德上,魏晋时,御史职任“必以对策高第者补之”,宋朝选任“台谏当以威望为先”,“誉望重于朝右者”。朱元璋曾提出,“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之士”方能充任中央监察官。从独立性上,北魏延昌年间,御史中尉王显自择御史,唐自贞观初年,任命监察官员必须经过吏部、御史台长官、宰相共同议定,然后才可下达任命。武则天统治时期,御史“选授之命,不由铨管”。宋朝不准“宰相自用台官”,选任御史“必由中旨”,御史中丞选任更强调“当出圣意”。其次是保证监察的相对独立性,唐代及其以前,御史上章弹劾,虽有直奏皇帝的惯例,但在一般情况下,需先告知御史台长官。
武则天长安四年(年),监察御史萧至忠因没有先告知御史大夫李承嘉,就弹劾凤阁侍郎苏味道,遭到斥责,萧至忠当面反驳道:“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各弹事,不相关白,若先白大夫,而许弹则可,如不许弹,则如之何?”宋仁宗即位后,新上任的御史台长刘筠张榜公告:“令台属各举弹之职,毋白丞、知杂”。元仁宗曾对御史大夫塔思不花说:“凡大臣不法,卿等劾奏毋避,朕自裁之。”为鼓励监察官忠于职守、敢于监督,唐代选拔监察官员不受正常考核限制,其他官员4年为“考满”,而对御史考核唐宪宗规定长者两年零一个月,短者一年零一个月。明代嘉靖以后,都给事中“外转,必升参政”。
正是由于这种种因素,忠于职守、敢于监察的事例可以说史不绝书。东汉时,桓典举孝廉为郎。居无几,会国相王吉以罪被诛,故人亲戚莫敢至者,典独弃官收敛归葬。后辟司徒袁隗府,举高第,拜侍御史。是时,宦官秉权,典执政无所回避。常乘骢马,京师畏惮,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杜甫《陪章留后侍御宴南楼》诗云“屡食将军第,仍骑御史骢”,御史骢遂成美称。宋朝包拯以御史里行开始监察官经历,后任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判官、知谏院、权御史中丞,均敢于监督权贵。海瑞隆庆三年夏升调右佥都御史,外放应天巡抚,辖区贪官污吏很多自动辞职,显赫权贵把朱门改漆黑色,不可一世的宦官在江南监督织造,也减少车马随从。
当然,御史行列中也有奸佞之人,如“乌台诗案”中御史就担任了不太光彩的角色。汉时,郡守派遣督邮到县进行专职的监察,老百姓把督邮比作认“鹰隼”。《三国演义》中被张飞鞭打的督邮名声也不太好,但同时期督邮张俭却因上书揭露宦官侯览而声名远播,也就是谭嗣同笔下的“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张俭因为揭发朝中权贵而受报复,被通缉,逃亡在外,望门投宿,时人慕其名节,纷纷接纳。可见,监察官作为风霜之任,其主流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专任刺举为耳目临事不苟担任务
历朝历代专职监察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在朝为天子维持秩序,出则为天子耳目,可以说是敢于担当、临事不苟。秦汉时中央监察官职责虽有但不很明确。汉宣帝时,设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还有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至唐朝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各朝代中央监察机构开始完备,以后监察范围越来越广,监察分工越来越细,宋朝监察制度可谓叠床架屋,从名称到职能令人如坠五里雾中。明代都察院下设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和司狱司四个机构,又在六部置给事中,掌侍从、谏诤、补阙、拾遗、审核、封驳诏旨,驳正百司所上奏章,监察六部诸司,弹劾百官,与御史互为补充。给事中一职出现较早,但到明清时开始以司封驳稽察,谓之科参,六部之官,几乎没有敢抗科参而自行的。六科给事中应是派驻纪检组的滥觞。雍正初为加强皇权,六科并入都察院,与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光绪三十二年(年)改革官制,省六科,只设给事中20人,仍隶都察院,分掌原六科公务。
地方监察制度始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还可称为“监公”,或称为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地方监察系统的形成,是从西汉武帝设立十三州部刺史开始的,至唐代趋于完备。唐代在御史台所属的察院中,有十人担任十道巡按,巡州按县。玄宗开元年间,将十道增为十五道。宋代没有专职地方监察机构,但在各州、府、路广置负责监察的人员监司。总称为“监司”,主要由中央派转运使、按察使、观察使、通判、走马承受等对地方执行多元交叉的监察。就是由中央御史台察路级政府,以路级政府察州县长官,同时将路对州县的监察权一分为四,由转运使等分掌。此外,在州一级设通判一职,专掌州县监察。元代,一度将“提刑按察司”作为地方监察机构,负责“按察四道”。到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将“提刑按察司”更名为“肃政廉访司”。至元三十年将全国分为二十二道路,分别由各道“肃政廉访司”分管。其后元代在地方设置了行御史台的监察机构,下辖内台、江南行御史台、陕西行御史台,使中央和地方单线垂直的监察体系更为强化。明代改为都察院。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与监察,有“监司”之称。在全国13个省都设有分支机构,称为都察院十三道。清朝初年,都察院在全国15个省设有分支机构,称为都察院十五道,光绪三十二年,全国调整到20个省,称为都察院二十道。
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监察,总要为皇权服务,难免因事而起,随事而终。汉朝高祖时期,监御史制度曾经一度被取消,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为了保证朝廷新法令推行,惩治不法,设立了隶属丞相的监察官——丞相司直。汉武帝时,公元前89年,汉武帝与儿子戾太子内斗,组织一支新兵,前往镇压太子的兵变。戾太子兵败自杀后,这支亲兵的头领司隶校尉就转为专门纠察就城长安周围的治安。由于司隶校尉持“节”巡行,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县、乡小吏都可纠察,权力甚重。公元前年,汉武帝正式推行“刺史制”,孝成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自此,防止监察官权力坐大,加大对监察权监督正式提上日程。从汉朝的《六条问事》到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察吏六条》《六条诏书》《诏制九条》,从唐朝的《监察六条》到宋朝的《监司互监法》《职制令》《职制敕》,从元朝的《宪台格例》和《行台条画》,再到明朝的《宪纲总例》《纠劾官邪规定》《出巡事宜》《巡抚六察》,直至清朝的《钦定台规》,监察活动日益法律化、规范化。
作为古代监察制度,其完备之时也是其穷途末路,《钦定台规》成于好大喜功清乾隆之时,而康乾盛世后,清朝开始走下坡路,内政日坏,列强日侵,革命风起云涌,皇权威灵不再,作为维持其秩序的监察活动自然无从着力。年清帝退位,古代监察自行终结。(本文配图摄影岳广亮)
本篇审稿星子刘豫东组版王睿鹏
作者简介
江流,原名徐基良, 《河南思客》签约作家。
本文作者徐基良授权河南思客独家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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