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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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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儿眼科门诊的日常接诊中
我常常遇到焦虑的家长
带着单眼视力低下的孩子来就诊
希望能得到一个理想的治疗
恢复孩子不良的单眼视力
但遗憾的是
这些孩子的年龄往往都已经比较大了
有的甚至已经成年了,视力发育敏感期已过
错失治疗时机
再也没有恢复视力的机会了
当问及为何没有早期戴眼镜矫正和治疗,家长的回答五花八门。
有家长说:
孩子从小一切正常,从来没有说看不清楚,近期诉视力下降才去检查,结果发现一眼近视,戴镜矫正后视力可以正常,另一眼是远视,矫正视力无法提高;
另有家长说:
小学一年级体检曾发现一眼视力不好,但问孩子看得见黑板吗?孩子说没什么问题,什么都能看得清楚,所以觉得问题不大,没有必要那么早戴眼镜,长大些再说,所以就没有就医;
还有家长说:
上小学期间多次体检,视力都是好的,小学毕业体检才发现有一只眼睛远视并且视力不良;
还有家长说:
早就知道他一只眼的视力不好,医院就诊,配过眼镜戴,医生诊断“弱视”,也嘱咐要坚持戴镜并遮盖好眼,但因孩子非常抗拒戴眼镜和遮眼,家长觉得随生长发育视力会提升,所以也就没有强迫孩子再戴眼镜了;
甚至还有家长说:
从小就有发现有“斗鸡眼”(内斜视),但觉得戴眼镜伤眼睛,不想让孩子戴眼镜,想着等孩子长大了做个手术矫正就可以了。
这些原因有的让人扼腕叹息
有的让人啼笑皆非
各种的主客观因素
使孩子的单眼视力不良得不到早期发现或早期矫正
出生早期的儿童单眼视力不良一般都是由先天因素引起的,最常见的原因是单眼的先天性远视和/或单眼明显的散光,当两眼间的度数有差别,远视度数差别≥度、散光度数≥度时,度数高一侧眼的视力发育就会受到不良影响,形成“弱视”。这是因为度数高一侧眼的视物清晰度较差,眼底黄斑聚焦的影像是模糊不清的,这样模糊的像上传到大脑视觉中枢后,会被视觉中枢所抑制,并且屈光参差的两眼视觉发育存在竞争关系,好眼的物像是清晰的,在竞争中有优势,也会进一步抑制差眼的视力发育。上述原因形成的单眼弱视称为“屈光参差性弱视”。还有的单眼弱视是斜视所引起的,常见于单眼内斜视,有时也见于垂直斜视或单眼外斜视。斜视引起视力发育不良的原因,是由于先天性或生后早期发生斜视,此时正处于视觉发育的关键期,由于双眼视轴不平行,两眼不能同时以黄斑为注视点注视同一物体,视觉中枢不能接受由于眼斜视所致的两个不同物像叠加(混淆视)或同一个物像成双影(复视),会主动抑制斜视眼上传的物像,随之就形成了弱视。这样的弱视称为“斜视性弱视”。眼正位
右眼外斜视
右眼内斜视
右眼上斜视
较少见的单眼弱视见于单眼先天性白内障,由于一眼的晶状体混浊,导致眼的光通路遮挡,形觉刺激不足,眼底黄斑不能接收到清晰的物像刺激,视力得不到发育,从而形成弱视。另一个类似的情况是单眼的重度先天性上睑下垂,一只眼出生后就有上眼皮上举困难,眼皮完全遮挡了瞳孔,使该眼正常视物障碍,视力同样得不到发育。上面两个疾病引起的弱视称之为“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弱视类型中最严重和治疗最困难的。单眼先天性白内障单眼先天性上睑下垂手术前后
影响弱视治疗的因素1.年龄因素弱视治疗有窗口期,也就是要在视觉发育敏感期内治疗才有效,错过视力发育敏感期,再行弱视治疗是无效的,这就是为什么弱视虽然属于功能性眼病,但同样可以造成盲或低视力残疾的原因。
●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在3岁以前,3~8岁视觉发育依然较敏感,在这两个阶段治疗弱视效果都还比较理想。
●8~12岁虽然也被划分在视觉发育敏感期内,但此时期才开始治疗弱视,治疗效果就大打折扣了,要彻底治愈是比较艰难的。
2.弱视类型治疗弱视的效果除了考虑年龄因素外,还与弱视类型有关。单眼先天性白内障引起的形觉剥夺性弱视是最严重的,治疗也是非常困难的,早期手术是关键,大部分的临床建议都是在出生后6周内行白内障摘除,手术后佩戴高透氧硬性角膜接触镜矫正屈光不正。
●单眼斜视引起的弱视也需要尽早矫正屈光不正,遮盖正位眼以改善斜视眼的注视能力并提高视力水平,同时应行相应的视觉训练以缩短疗程;
●对于戴镜不能矫正的斜视,一旦双眼视力基本平衡,就应及时进行斜视矫正手术。
相对而言,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治疗预后较好,但如果未能及时发现,不能早期治疗,错过视力发育敏感期,仍然会遗留终身的视力残疾。
单眼弱视不仅仅是单眼视力低下,往往同时伴有双眼视功能发育不良,儿童缺乏从事精细工作所要求的立体视觉,给其未来的升学和择业带来了不利。由于单眼视力低下不像双眼视力不良那样“显而易见”,容易隐蔽而不被发现,在常规的视力检查中,患儿也会有意无意的用好眼偷看,从而造成漏诊。并且单眼视力不良对日常生活和学习似乎没有太大障碍,所以往往得不到儿童和家长的重视,殊不知儿童单眼视力不良是终身单眼低视力残疾的隐形杀手。所以,儿童家长们一定要注意了,定期带你的孩子进行眼部和视力筛查,早期发现单眼的眼部疾患和视力不良,在视力发育敏感期内积极治疗弱视,越早越好!最后把儿童0~6岁期间行眼部检查的时间表提供给大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要求,孩子从新生儿期~6岁,一共需要进行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新生儿期2次(分别在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时进行);
●婴儿期4次,分别在3、6、8、12月龄时检查;
●1至3岁的幼儿期4次,分别在18、24、30、36月龄时检查;
●学龄前期3次,分别在4、5、6岁时检查。
医院院长许江涛提醒:
如果你自己不能判断孩子的眼睛和视力是否有问题,就把这个难题交给专业的小儿眼科医生和儿童眼保健医生吧,千万别把孩子的视力不良问题给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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