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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塞尔一号规约》(《BrusslsIbisRgulation》,下面简称《规约》)是欧盟国家签署的、仅在欧盟内部通行的欧洲民诉法律文件。而《卢加纳公约》(《LuganoConvntion》,下面简称《公约》),协调欧盟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anFrTradAssociation”,EFTA)国家之间,也就是与挪威、冰岛和瑞士之间的民事判决的自由流通问题,其中EFTA里的列支敦士登没有加入《卢加纳公约》。虽然欧洲还有众多的关于民商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件,但是这两份文件建立起了几乎涵盖整个欧洲的民商事诉讼法律体系,因此是欧洲目前最重要且最实用的两部民商事诉讼程序法律。本文将从这两份法律文件的宗旨和立法目的,重点介绍这两部法律在民事诉讼管辖权、判决的认可与实施上的有关规定。
一
宗旨与立法目的
《规约》[《规约》的全称是《民商事法律判决在欧盟内管辖、认可与实施方面的规约》(《Thrgulationonjurisdictionandthrcognitionandnforcmntofjudgmntsinciviland初期白癜风能治愈吗北京专业治白癜风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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