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位,顾名思义,就是眼睛的位置。在国际标准的验光程序中有一项为眼位检查。而在我国,这项检查并没有引起广大视光师的充分重视,事实上,眼位检查对验光配镜的影响很大,它是验光配镜最终处方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眼位
对于人眼来说,眼位主要分为三种,眼球位置分为正位视、隐斜视和显斜视。
正位视:当眼球的运动系统完全处于平衡时,即使打破融合功能,眼球仍然能维持两眼视轴平行,不发生偏斜。即无论融合反射是否存在,眼位始终保持正位。
隐斜视:是一种可以被融合反射所控制和矫正的潜在眼位偏斜。指眼球有潜在的偏转趋势,但在融合反射的作用下使眼位保持正常。也就是说融合反射存在,眼球正位;融合反射被打破时,眼位偏斜。
显斜视:眼的视轴明显偏斜,而这种偏斜不是双眼融合机能所能克服的。指无论融合反射存在与否,眼位呈现明显偏斜。
二、眼位检查
我们在进行眼位检查时要注意视远时(通常设定为6米)和视近时(40厘米或33厘米)的眼位,并要对隐斜视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查分析。
常用的检测方法有四种,遮盖法、角膜映光法、单视标检查法(两眼视网膜的物像是同一物体的景象)和双视标检查法(两只眼分别注视两个不同的视标)。
来源:北京同仁验光配镜中心
责任编辑:饶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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