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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第四批单行本出版情况

中央编译局主持的《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编译工作从年开始,第一批7种著作已经于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二批7种著作已于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三批6种著作,即《法兰西内战》《德国农民战争》《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资本论》(节选)《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和《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已于年12月出版。第四批5种《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雇佣劳动与资本》《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怎么办?》《进一步,退两步》,下面就这第四批单行本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和编辑原则进行介绍。

编辑说明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原典,是学习、研究、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的基础文献。为了适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推进的形势,满足广大读者多层次的需求,我们总结了迄今为止的编译经验,考察了国内外出版的有关读物,吸收了理论界提出的宝贵建议,精选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重要著述,编成《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

文库辑录的文献分为三个系列:一是著作单行本,收录经典作家撰写的独立成书的重要著作;二是专题选编本,收录经典作家集中论述有关问题的短篇著作和论著节选;三是要论摘编本,辑录经典作家对有关专题的论述,按逻辑结构进行编排。

文库编辑工作遵循面向实践、贴近群众的原则,力求在时代特色、学术质量、编排设计方面体现新的水准。

本系列是《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的著作单行本,主要收录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基本著作以及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性著作,同时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不同时期为这些著作撰写的序言、导言或跋。有些重点著作还增设附录,收入对理解和研究经典著作正文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文献和史料。列入著作单行本系列的文献一般都是全文刊行,只有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以及列宁的《哲学笔记》等篇幅较大的著作采用节选形式。

著作单行本系列所收的文献均采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著作最新版本的译文,以确保经典著作译文的统一性和准确性。自年起,由我局编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陆续问世,迄今已出版24卷;从年起,我们又先后编译并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版。著作单行本系列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采用了上述最新版本的译文,对未收入上述版本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译文,我们按照最新版本的编译标准进行了审核和修订;列宁著作则采用由我局编译的《列宁全集》第二版、第二版增订版和《列宁选集》第三版修订版译文。

著作单行本系列采用统一的编辑体例。每本书正文前面均刊有《编者引言》,简要地综述相关著作的时代背景、理论观点和历史地位,帮助读者理解原著、把握要义;同时概括地介绍相关著作写作和流传情况以及中文译本的编译出版情况,供读者参考。正文后面均附有注释和人名索引,以便于读者查考和检索。

著作单行本系列的技术规格沿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和《列宁全集》第二版的相关规定。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著作的目录和正文中,凡标有星花*的标题都是编者加的;引文中的尖括号内的文字和标点符号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加的;未注明“编者注”的脚注,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原注;人名索引的条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引文里加圈点处是马克思、恩格斯加着重号的地方,目录和正文中方括号[]内的文字是编者加的。在列宁著作中,凡注明“俄文版编者注”的脚注都是指《列宁全集》俄文第五版编者加的注,人名索引中的条头括号内用黑体字排印的是相关人物的真实姓名,未加黑体的则是笔名、别名、曾用名或绰号。此外,列宁著作标题下括号内的日期是编者加的;编者加的日期,公历和俄历并用时,俄历在前,公历在后。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

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年6月

《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内容简介

《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理论的重要著作。这部著作共分两卷,第一卷批判了路·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麦·施蒂纳的唯心史观,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论述了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第二卷批判了当时在德国流行的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揭示了这种假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社会根源和阶级本质。本书节选了这部著作第一卷的《序言》和第一章《费尔巴哈 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同时精选了第一卷和第二卷中的重要论述。

19世纪40年代,工业革命在欧洲主要国家迅速推进,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和弊端日益显现,工人阶级在大工业发展进程中不断壮大,开始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这一切为无产阶级科学世界观的诞生提供了社会经济条件和阶级基础。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青年马克思和恩格斯积极投身于革命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工作,通过艰苦努力,在探求真理的道路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世界观方面,他们清除了自己早年受到的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影响,并同坚持唯心史观的青年黑格尔派毅然决裂;在政治立场方面,他们认清了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明确了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彻底转变,开始并肩战斗,共同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创立科学的理论体系。

年,他们合写了第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神圣家族》,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和黑格尔本人的唯心主义哲学观点,初步阐述了唯物史观的一些重要思想,从而“奠定了革命唯物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基础”(见《列宁选集》第3版第1卷第92页)。年春,马克思撰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表明马克思不仅同唯心主义,而且同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为创立新世界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恩格斯指出,这个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页)。

为了全面阐述和捍卫自己的政治信念与理论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决定进一步采取行动,彻底批判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和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青年黑格尔派颠倒意识与存在、思想与现实的关系,主张以“纯粹的思想批判”代替反对现存制度的革命实践。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种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称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他们希望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明确地表述他们已经形成的共同见解,集中地阐发新的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科学地论证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从

年10月至年4—5月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实现了他们的共同心愿。

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了他和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初衷和过程,他写道:“自从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批判经济学范畴的天才大纲(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以后,我同他不断通信交换意见,他从另一条道路(参看他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得出同我一样的结果。当年春他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页)恩格斯后来进一步指出,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是指比较完整地论述“主要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页)。确实,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唯物史观基本形成的里程碑,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的标志。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部著作第一卷第一章中首次对唯物史观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

他们首先论证了研究现实的人的生产活动以及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唯物史观考察历史的出发点,强调“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见本书第17页),因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他们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见本书第11页)正是基于这个无可辩驳的基本事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理论要义和科学方法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同时由此出发来阐明意识的各种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用精练的语言揭示了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见本书第37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于意识和生活的关系截然不同的理解,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分歧之一。青年黑格尔派认为,思想、观念、意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具有独立地位和决定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揭露了这种认识的虚假性和荒谬性,他们明确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见本书第16页)意识依附于人们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人们在改变现实的同时也在改变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然而,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特别是由于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社会上出现了脱离物质劳动而专门从事精神活动的人,于是意识便逐渐获得了“独立”的外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这种“独立”实际上只是假象,“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见本书第17页),这是被人类历史和社会实践反复证明的真理。

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了物质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决定作用。他们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见本书第23页)既然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那么,要厘清历史真相、探究历史规律,“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见本书第23页),而决不能像历史唯心主义者那样,仅仅依据思想和意识来解释历史发展的进程及其动力,将一部人类史归结为“观念史”。

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和辩证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交往形式”、“交往方式”、“交往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这些术语,来表达他们在这个时期形成的生产关系概念。他们指出,人类的物质生产既表现为人和自然的关系,即一定的生产力,又表现为人们在生产实践中的相互关系,即交往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见本书第25页)。在物质生产中,生产力是决定因素,生产力始终制约着交往形式。在人类社会演进的各个历史阶段,都有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特定交往形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来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交往形式变成了束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从而必然由新的交往形式来代替。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见本书第62页)在阶级社会中,这种矛盾表现为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表现为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而且“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见本书第61页);最后,只有通过深刻的社会革命,这种矛盾才能得到解决。旧的矛盾解决以后,新的矛盾又会产生,人类社会就是在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向前发展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和辩证关系时,考察了分工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作用,论述了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根源。他们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分工。“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见本书第12页)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同时也包含着逐渐积累起来的财富在各个人之间的分配,由此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见本书第2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见本书第12—13页)。他们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考察了历史上相继出现的几种所有制形式,即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进而分析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束缚生产力发展、阻碍人类社会进步的原因,揭示了这种所有制必将为共产主义公有制所取代的客观规律性。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阐明了人类历史由低级到高级的合乎规律的演进历程和发展方向,指出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归根结底是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更替,从而为创立科学的社会形态理论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在旧的分工和私有制条件下,人们分成了不同的阶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将自身的特殊利益说成是全社会的普遍利益,并运用国家权力来保障这种私利。旧的分工和私有制必然把人束缚在固定的活动领域和范围,使人时刻面对着“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见本书第30页)。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才能从私有制的枷锁下解放出来,消除旧的分工带来的种种弊端,从而真正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初步论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常常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术语,来表达他们在这个时期形成的经济基础概念。他们指出:“受到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见本书第32—33页);作为“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市民社会“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见本书第77—78页)。在阐明经济基础对于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时,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法律观念、伦理道德、宗教意识和哲学思想等等,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受当时的生产方式支配的,它们的性质取决于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基于这种科学的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见本书第44页)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透彻地阐明了统治阶级思想产生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根源,揭示了这种思想必然要竭力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特征。他们在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同时,清晰地阐释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从而坚持了历史的辩证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考察了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揭示了国家的阶级实质。他们指出,国家表面上代表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实际上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而资产阶级国家则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见本书第78—79页)。在这样的国家里,被压迫、被剥削的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必然会进行反抗、要求变革,并且必将取得斗争的最终胜利。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哲学基础。他们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论证了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消灭私有制、建设新社会并在斗争实践中改造自己的任务。他们指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见本书第31页);“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见本书第19页)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具体地论述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特点,指出过去的革命总是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并没有消除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而“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见本书第68页),即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任何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赖以存在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产阶级“必须首先夺取政权”(见本书第29页),这是劳动人民推翻旧世界、创建新社会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如何创建未来新社会的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他们指出,未来新社会“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见本书第68—69页)基于这种科学的理论判断,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未来新社会的创建一方面“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见本书第31页);另一方面要以同生产力的普遍发展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如果不是这样,“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见本书第31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类历史是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从具有民族局限性和地域局限性的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共产主义事业必须不断克服并逐步消除民族和地域的局限性;这个伟大的事业以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为目标,因而“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见本书第32页)。同样,无产阶级作为推进共产主义事业的革命阶级和中坚力量,也“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见本书第32页)。为了完成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无产阶级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

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指出:“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见本书第36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概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全部财富归整个社会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统治将彻底消灭;随着私有制和劳动异化的消灭,城乡对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也将消灭;社会将在所有成员自主联合的基础上形成真正的共同体,劳动将成为人的真正的自主活动,每一个人都将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到那时,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在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进程中获得真正的解放。这些深刻的思想构成了当时正在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德意志意识形态》篇幅宏大、内容丰富、思想精深。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全书的重要观点,我们在这个节选本中除了刊出这部著作第一卷第一章《费尔巴哈 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还精选了散见于第一卷和第二卷中的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的论述。这些论述涵盖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分析判断和深刻阐述,其中包括对青年黑格尔派唯心史观和“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要旨和实践意义的阐发,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剖析,对共产主义理论和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论述,以及对思想、语言与现实生活的辩证关系的分析。我们将这些论述按逻辑顺序进行编排,并根据内容加了标题,以便读者检索、学习和研究。

《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未能出版。他们曾多次为出版这部著作在德国寻找出版商。由于书报检查机关的阻挠,加上出版商对书中所批判的哲学流派及其代表人物的同情,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愿望未能实现。只有第二卷第四章在年《威斯特伐利亚汽船》杂志8月号和9月号上发表过。这部著作以手稿形式保存下来,没有总标题。现在的书名源于马克思在年4月6日发表的声明《驳卡尔·格律恩》中对这部著作的称呼(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卷第43页)。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费尔巴哈》是未完成的手稿,写于第一卷写作过程中的不同时间。在手稿中,这一章原来的标题是《一、费尔巴哈》。在手稿第一章的结尾处恩格斯写有:《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显然,这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整理马克思遗稿、重读《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时对原有标题所作的具体说明。

《费尔巴哈》这一章直到年才由苏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第一次译成俄文发表,并于年在《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1卷中以德文原文发表。年,《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书第一次以原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1)第1部分第5卷,其中《费尔巴哈》章由编者重新编排,加了分节标题,删去了手稿结尾部分关于社会意识形式等内容的几段札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第3卷和德文版第3卷均以这一版本为依据。后来,苏联《哲学问题》杂志于年第10、11期发表了巴加图里亚根据手稿重新编排的《费尔巴哈》章的俄译文;年《德国哲学杂志》第10期用德文发表了该章的新编版本;此后该章新的俄文、德文单行本也相继问世。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第1部分第5卷刊出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全部手稿和曾经发表过的刊印稿。编者在考证和研究的基础上,将这部著作的所有文稿分为18个独立的文本加以编列,并对第一卷《费尔巴哈》章的稿本做了新的编排。

《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的传播迄今已有八十年历史。这部著作的第一卷《费尔巴哈》章曾由郭沫若译成中文,年由上海言行出版社出版,书名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年7月上海珠林书店出版了克士(周建人)翻译的这一章的中译文,书名为《德意志观念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编译局推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个中文全译本,此后又在数十年间对《费尔巴哈》章的译文多次进行修订,力求使译文不断完善,准确反映原著的理论精髓和表述风格。

年,我们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第3卷译文,参照德文版第3卷原文,全文翻译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连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译文,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3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年,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了这部著作的单行本。此后,我们对《费尔巴哈》章的译文作了少量修订,编入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版第1卷。

年,我们根据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狄茨出版社年出版的《费尔巴哈》章单行本,参考苏联政治书籍出版社年出版的该章单行本,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序言》和《费尔巴哈》章的译文重新进行了编辑和校订,编成节选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题为《费尔巴哈》。该书附录部分收入了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恩格斯撰写的札记《费尔巴哈》。

年,我们对《费尔巴哈》章的译文再次进行修订,编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1卷。年,我们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序言》和《费尔巴哈》章的译文进一步作了校订,同时摘选了这部著作第一卷和第二卷中的重要论述,编成《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列入《马克思列宁主义文库》,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从年起,在中央组织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我们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3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狄茨出版社年出版的《费尔巴哈》章单行本,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序言》、第一章《费尔巴哈》以及第二卷中《“真正的社会主义”》一节的译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和修订。经过校订的译文收入年出版的十卷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年,我们将《费尔巴哈》章编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版第1卷。

本书收录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序言》和《费尔巴哈》章,采用了十卷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的最新译文。在编辑过程中,我们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3卷原文,对本书辑录的“第一卷和第二卷重要论述摘编”的全部译文进行了仔细审核和修订,同时对全书的资料作了审校和补充。

来源:《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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